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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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得直接或間接要約認購或購買或出售股份,亦不得發出認購或購買股份的邀請,亦不得在或向澳洲直接或間接分發與任何股份有關的草擬或最終發售備忘錄、廣告或其他發售資料,惟根據公司法第6D章及第7章無須向投資者披露的情況或以其他方式符合所有適用的澳洲法律及法規的情況除外。透過提交股份申請,股份的各認購人或買家向本公司、包銷商(定義見下文)及彼等的聯屬公司聲明及保證,該認購人或買家屬豁免投資者。
由於根據此網頁及之後的頁面進行的任何股份的發售、任何補充文件或隨附的售股章程或任何其他文件將不會於澳洲作出公司法第6D.2及7.9部所指定的披露,若公司法的豁免條款皆不適用於轉售,則根據公司法,該等股份在12個月內於澳洲的轉售可能需要向投資者作出披露。透過申請股份,股份的各認購人或買家向本公司和包銷商承諾,該認購人或買家於發行或購買股份之日起12個月內不會向澳洲的投資者發售、轉讓、讓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有關股份,但根據公司法無須向投資者披露的情況或已編製並向澳洲證投會提交合規披露文件的情況除外。
一旦點擊「本人同意」,於澳洲尋求進入此網頁及之後頁面的人士即向本公司聲明及保證,其根據公司法有權合法收取並接納此要約,而無須作出公司法第6D章所規定的披露。